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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1-04-19

各院:  

    为了做好e世博 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11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院积极申报:  
    一、推荐工作组织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应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和候选项目。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归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范围内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应择优推荐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重要技术创新并已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以及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用合作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对技术合作合同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优先奖励。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获得者3人以上(含3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在陕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项目类别限于“技术发明类”和“基础研究类”,每人只能推荐1次。当所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院士推荐意见需要院士本人手写。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前项目公示制度。各推荐单位应组织拟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拟推荐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应在每个项目的推荐意见中写明公示情况,并附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  
    (二)省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已经转化推广应用,对带动我省产业发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用技术成果应占推荐项目总数的80%以上,其中企业独立完成和产学研用合作完成的项目应占60%以上。  
    (三)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0年6月30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当应用推广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是指由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推荐书中经济效益栏的数据应与所出具的证明相一致。   
    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或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所推荐的软科学研究项目须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评审并应用一年以上,应同时提交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四)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当推荐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未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七)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上一年度推荐,已经参加专业评审,并入围拟奖建议项目后自行提出撤奖的项目,如果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  
    (八)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项目单位仅从事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每人每年仅可被推荐一个项目。在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九)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1个,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应经过课题组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完成单位和科技人员的荣誉权;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e世博、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处盖章。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书填写说明”(见推荐系统软件帮助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候选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统一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通过推荐系统软件“打印”功能打印完成。推荐系统软件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根据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实际需要,今年,对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见推荐系统软件帮助文件)、推荐书及附件内容都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推荐书填写说明和推荐系统软件也相应做了调整和更新。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填写推荐书时,应使用新的推荐系统软件,并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的“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与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荐项目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不另附相关研究技术报告。推荐书附件材料请根据项目类别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整理。  
    如有符合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候选人(组织),各推荐单位请直接与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索取推荐书文本。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候选项目单位将填写完整并审查盖章后的推荐书电子版及书面材料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有关书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属实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推荐单位将归口负责的拟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书一并导入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审核完成后,生成导出一个项目汇总数据文件和项目汇总文件,刻成光盘。
    (三)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书面推荐书各1式14份。其中,4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9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电子版压缩文档,请发gaoyang196@mail.eshibo.net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6月5日前将候选人、候选项目推荐材料(书面和电子版)科研院综合处。
    联 系 人:高 阳 谢海波 黄忠德
    联系电话:82668338
    电子邮件:gaoyang196@mail.eshib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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