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在开始组织推荐2016年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请各院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根据《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月以后出生);
(四)根据《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已入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审规则
将根据申报条件第六条中的6项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三、申报与材料提交
各学院初审限额申报,各院申报不超过2人,由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最终全校推荐不超过5人。请有意申请者根据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学院,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材料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含附件证明材料)及申请清单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处,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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